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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,始建于1936年,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。73年的历史积淀出深厚的人文底蕴,在“教以惠生、学以达仁”办学理念的统领下,医专人凝练ζ 了校训“医道天德”,将“爱”与“德”的教育融入★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。
学校2001年与长春职工医】科大学、医学情报所合并,2007年与长春市直属机关业余大学合并。通过资源整合,改善办学条件,强化内涵建设,学校各○项工作蓬勃发展,2007年,学校在教〓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,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示范专科学校,被长春市政府评为“模范集体”。
“十五”期间,学校跨越式发展,取得了︽令人瞩目的成绩。目前,学校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,固定资产2.21亿元,藏书量31万册,科研仪〗器设备资产总值4698万元。现有教职工469人,具有中高级职称249人。
学校实行校、系两级管理,设有四系七部、两所附属医¤院、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。开设临床医学、护理、药学等21个专业和成人本、专科十个专业。现有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,吉林省全科医学教育培▆训基地1个,国家级教学改▓革试点专业1个,国家级“十一五”科研重点课题1个,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3个,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,省级精品课程2门,省级优秀课程12门,省级合格实验室4个,省、市级职业技ㄨ能鉴定站2个,职业技能※鉴定工种19个。近年来,学校大力加强现代化教学设施建设,建有数字化、多功能校园信息网络系统,实现№了教学手段现代化、教学管理和行政办公自动化。
学校▅面向全国30个省、市、自治区招生,学生近万人(普通招生5969人,成人招生2759人)。通过积极开展国际合作,与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南非等多个国家合作办学或签订友好院校协议,把办→学窗口面向了世界。学校①着力探索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,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,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认可,就业率连续三年位于省↑内前列。
学历证书颁ω 发
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录取说明
第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々要求
护理类(中外合作办学)(护理)专业主干课○用英语授课,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。
第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各专业男女不限,医学美◥容技术、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。
第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
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,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∏。
第四条 录取规则
1、投档比例,按照顺序□志愿投档的批次,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、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。
2、专业录取时ㄨ,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▆(除内蒙古自治区外),在第一、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,在第二、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,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。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试录取专业时,实行专业志愿清△录取原则。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◣,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,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,如果其省市没有规定排序方法,则按照我校规定办法执行,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顺序比较语文、外语、文科综合、数学;理科顺序比↓较数学、外语、理科综合、语文;浙江考生№顺序按照数学、语文、外语、选考科目1、选考科目2;如果个别专业未录满,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,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时,做退档处理。学费【收取标准
专科专业:
药品生物』技术专业学费待定;
药品生产→技术专业学费待定;
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;
药学专业学费待定;
中药学专业学费待定;
口腔医学专业学费待定;
预防医⌒ 学专业学费待定;
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↓学年4300元;
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■学年4300元;
护理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;
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▽生每学年4300元;
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≡每生每学年4300元;
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;
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;
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;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
第1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♂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⊙要内容
目前,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◥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▂助学贷款)、师范生免费教育、退役士兵教育资助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、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、直招士官国家资助、新生】入学资助项目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】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。
入学前,可在家∩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。入学时,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,可在开学报到的◥当天,通过学校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报到。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,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其中,学费、住宿费,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;生活费,以国家助♀学金为主、勤工助学等为辅。
第2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◆资助政策主要内容
入学时,为部分特困学生发放免费行李被褥;学校每年提供勤工助学固定岗位400个,每月给予200元伙食补助;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实地走访慰问;每月为新疆籍少︻数民族贫困学生发放伙食补助。
第3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∮基本费用的学生。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,由学校根据有√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、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。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,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(镇)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《高●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证≡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。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,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。
第4条 其他(固定)
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▲详见《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》,此《简介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,随ξ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。 -
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「大专」招生信息
-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「大专」
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,始建于1936年,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。73年的历史积淀出深厚的人文底蕴,在“教以惠生、学以达
2019-03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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